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增值税计提和缴纳如何做会计分录?
【问题】哪些人群需要继续教育?【答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中明确通知了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出纳;(二)稽核;(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七)会计监督;(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九)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通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是否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第五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转让非住房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报税全程私教班 第三季 全新推出! 六大部分:基础入门、第一季五期录播、整套实训、全盘税务实训、直播答疑、实训软件操作 快速系统掌握做账、报税、、Excel、外勤业务五大技能,全能胜任独立会计!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