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完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与征管的思考
【问题】什么叫经营所得,什么叫综合所得?【回答】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对综合所得中的各项所得定义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从上述各项所得的特征看,综合所得的性质是自然人通过提供劳动、劳务和知识产权获得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经营所得是下列四种类型: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自然人通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办学、医疗、咨询等经营活动,首先要经过市场主体登记,其所得性质,是自然人通过其设立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获得的。更多推荐: 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应填报什么报表?
问题:能否把混合销售行为转换为,降低税负?回答: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视同销售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一定顺序确定销售额。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胡静宏老师:注册会计师、全国财税实战专家,历任某大型企业税务经理、财务经理、具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现兼任多家大型企业财税顾问、培训讲师。擅于深入浅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出财务的深奥理论,把各种财务知识的内在联系层层剥离,给学员带来巨大冲击,使学员可以迅速地将培训内容转化为工作技能。本课程结合大量的案例,手把手的教您怎样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加强你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实际应用能力!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开放课堂, 国务院依照税法授权制定的资源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