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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货运发票的抵扣联没有加盖印章,是否符合规定
【问题】能否累计享受不超过240个月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答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因此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变更应该按年度变更,扣除期限240个月按实际申请扣除的年度累计计算。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问: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财税问答:提供不动产异地租赁是否需要办理外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