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购入低值易耗品会计分录是什么?
【问题】哪些情况可以退还契税?【回答】一、根据《契税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3号)的规定:“五、关于纳税凭证、纳税信息和退税……(四) 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1. 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2. 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3. 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更多推荐: ?哪些情形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问题:一次性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案:(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二)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涉及哪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