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评估增值的房产及土地是否缴纳房产税?
问题:非正常户如何认定与解除?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三、关于非正常户的认定与解除(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理。 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二)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追征税款及。(三)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93号印发)第十六条、《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第三条第(三)项、《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第一款同时废止。”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转让合伙人份额/退伙如何缴税?
【问题】电子税务局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发现付汇金额等信息填写有误,该如何处理?【答案】若备案表信息有误,支付人可在办理付汇前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直接作废备案表后,重新录入新的备案表,从而产生新的编号和与之对应的验证码。与此同时,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将交换至外管局,银行网点用“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验证码”打开后,外汇局系统将提示该备案表已作废。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代开发票环节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