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公司与公司往来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已持续3年的 营改增 试点,影响范围与力度一直在不断放大。2014年,对于 营改增 而言,依然是扩围之年。 2014年新年伊始,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6月1日,电信业纳入试点。目前, 营改增 试点已覆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等现代服务业。 这一场重大的税制改革,继续影响着生产链条上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不仅体现在缴税环节的数额、方式发生改变,更在于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人税负的减轻。 2014年11月30日,税务总局举办新闻发布会透露,我国 营改增 试点启动以来,全国已累计减税3276亿元,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1482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1794亿元。 3276亿元,与2014年北京市地税收入相当,与节能环保行业年产值相当,如此庞大的数字背后,是为纳税人注入了更多活力,为经济持续发展献出一份力。 这一年, 营改增 继续扩围且不断调整。此前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正在被收集,被解决。2014年底,税务总局修订并重新发布了新的,明确和规范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跨境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结合 营改增 试点推行进度,在跨境服务类别中补充了邮政服务、收派服务和电信服务,并吸收了税企双方对原办法提出的建议,在办税流程、备案资料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2015年, 营改增 的完善和进一步扩围还将继续,改革的红利也将持续释放。(注:整合自税务报)【】 责任编辑:泥巴姐 自贸区不断扩围 创新是关键字眼
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第一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4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 ● ● 快速了解每月新政,推荐关注课程《2022年每月财税新政解读(12期合集)》,月月学新政,职场不落伍,全年财税新政持续更新, 更多推荐: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所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