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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何做账务处理?

    【问题】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回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 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征税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5行“6%税率”第1和第2列、第3和第4列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2.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9b行“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第1和第2列、第3和第4列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将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填入第9b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按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填入第5行“5%征收率的项目”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将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填入第5行第3列“本期发生额”栏次。更多推荐: 哪些“福利费”可以免个人所得税?

          问题:我是,疫情防控期间,未营业,没有收入,想问下,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没有减免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适用哪些行业,需符合怎样的条件能享受到优惠政策?答案: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9]6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根据《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困难减免税情形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一)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二)从事鼓励类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的;(三)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土地闲置未用的;(四)因承担县级以上政府任务,造成严重亏损或土地闲置未用的。从事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不给予困难减免税。对个别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参照本公告依法给予减税或者免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石家庄海关关于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十条税收措施的通知》(冀财税〔2020〕6号)规定:七、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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