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公司支付的快递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问题:以买一赠一方式销售商品,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吗?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 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 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 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吗?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如何确定销售额?【回答】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举个例子: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更多推荐: 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