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如何确认带条件租金佣金收入
【问】请问,我看到最近新出台的《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我们公司打算在10月份申报第3季度所得税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你能告诉我有哪些涉税风险点需要注意吗?【答】按照《公告》的规定,企业可在7月份预缴申报、10月份预缴申报及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在申报享受过程中都有哪些常见的涉税风险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风险一:是否属于符合规定的研发活动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发票(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政策明确了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发票(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发票、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发票、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风险二:是否属于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现行政策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六大行业包括:①烟草制造业;②住宿和餐饮业;③批发和零售业;④房地产业;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⑥娱乐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上述负面清单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风险三: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是否合理归集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1)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2)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4) 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风险四: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是否回收冲减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发票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发票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发票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风险五:是否将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进行了加计扣除或摊销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更多推荐: 如何查询已申报成功的房产税申报表?
问题:什么是对公账户?对公账户有哪些?答案: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其中: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公司要注销了,往来账款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