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增值税在申报成功后怎么做作废处理?
【问题】残保金的申报缴纳期限是什么时候?【答案】残保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纳期为每年7月份,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申报缴纳上年度(费款所属期)的残保金。加入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扣除项目有哪些?
问题: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和关联企业发生的往来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应报送哪些证明材料?答案:一、根据《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管理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办公用品材料费等报销发票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规定,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如下:“2.证明名称:办公用品材料费等报销发票机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用途: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办公用品材料费等报销发票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不再留存。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和相关材料。”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