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秦恩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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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会计主体、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分别是指什么?【回答】会计主体是指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会计要素是指会计核算中所涉及的经济事项或经济资源,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和费用等。会计等式是指会计核算中的基本等式,即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这个等式反映了会计主体的经济实力和资源配置情况。资产代表了企业拥有的资源和权益,负债代表了企业应对外部债务,所有者权益代表了企业的净资产。会计等式的公式表示为:资产 = 负债 所有者权益。这个等式要求在会计核算中,资产的增加必须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之和,保持会计核算的平衡。更多推荐: 会计的主要核算方法有哪些?
正值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季,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哪些常见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吧!01问:去年给红十字会捐款,听说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抵扣个人所得税,是真的吗?答:是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温馨提示公益捐赠“抵税”,捐赠额“抵”的是应纳税所得额,不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哦!02问:所有的捐赠都可以扣除吗?答:并不是哦!《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及其部门等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03问:具体该如何扣除呢?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三、居民个人按照以下规定扣除公益捐赠支出。(一)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二)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三)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更多推荐: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退补税五问答